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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魂,剧毒,会让人死得很快。
甚至不过是刚咽下那酒水,他就能感觉到五脏六腑都在灼烧着痛。
意识被瞬间抽离,眼前的景象愈发模糊。
封仪看着他,脸上的神情十分惊恐。
他已经处理好了一切,他的死不会牵连到她。
这一次,封仪会平安度过一生。
…
如溺水一般窒息,呼吸被扼在喉咙,浑身刺骨的冰冷,又像被扔进了冰天雪地里。
「你到底是谁?我又是谁?」
空旷的声音,带着回响,仿佛盘旋在上空。
「够了!
我看够了!
你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跟我没有关系!
」
这个声音,分明和他一样。
猛然睁开眼,发现自己果然身处一片遥无边际的雪地之中。
世界都是灰白色。
眼前突然出现一幕幕如幻影一般的画面,拼凑在一起,纷繁缭乱。
碎碎!
是他的碎碎。
是真正的碎碎。
她的穿着打扮明显来自另一个世界。
是她原本的那个世界。
他呆呆地看着,忘记了去探究自己身处何处。
原来,这就是她原本的样子,原本的生活。
她应该会在那里好好地过完一生吧?
可是,为什么她在哭?
为什么有很多幕她在梦中惊醒然后崩溃大哭的场景?
原来,她回去以后,就会忘了他。
与他经历的种种,都是她做过的一场想不起来的梦。
他抬手,想要去擦拭她的眼泪。
别哭啊,不记得他,不是更好吗。
她可以继续自己的人生啊。
可是那些画面,却在他的指尖如云烟般消散。
他慌乱地想要去抓住,终究只是徒劳无功。
「你终于来了。
」
闻声回头,雪地里缓步走来一个男人。
他留着短发,穿着与碎碎世界里的人相同。
停在不远处,那个人说:「封铭,看来你已经走到轮回尽头了。
」
.
「皇兄,别喝……」
周围金碧辉煌,乐音交响。
这次重生,他竟然没有回到十五年前。
而是,封仪的及笄宴。
还是说,他根本没有死?
但他根本无心思索这些匪夷所思之处。
因为,他听到了,碎碎的声音,
拿着酒杯的手腕被人抓住,他顺着看过去。
数不清了。
他已经数不清自己多少个十五年没有见到碎碎了。
可是,即便如此,他照样能够一眼就认出他的碎碎。
他将她拽进怀里,声音难控制地颤抖。
「你终于出现了,碎碎。
」
*
if线,用来圆书里的封铭一个梦
同时,也用来综合解释一下,封铭和缪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在此之前,大家可以跟碎碎一个想法:封铭就是缪,只是名字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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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