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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老公疯了

作者:玉寺人更新时间:2026-04-18 03:17:53

【早十点日更】【狗血/男疯/追妻】预收《前女友孩子三岁了》下本开^_^周穗和孟皖白是自小定下的亲事他们一个在十八线槐镇里,各方面都平平无奇,另一个则是从小在京北长大的孟家继承人,天之骄子,出类拔萃云泥之别的差距,但孟皖白人好,记着婚约,一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就和她扯了证婚姻名存实亡,周穗知道他们之间没有感情结婚三年,周穗看着孟皖白接手公司,事业愈发蒸蒸日上……而她甚至做不好一个‘贤内助\’,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对不起对不起我迫于家里的压力和你扯证,对不起我把这么好的你锁在我这种人身边孟皖白本该有一个更配得上他的千金小姐做妻子,有一段更完美的婚姻周穗一直在等着孟皖白和她提离婚,可他本来就是个很好很孝顺的人,又怎么会说离婚呢?孟老爷子去世之后,周穗觉得是时候了她不该自私的一直绑着孟皖白在身边,所以她主动提出了离婚终于说出口的那一刻,如释重负可在周穗眼里本该欢喜轻松的孟皖白沉默几秒,问她:“十二天不见,你就和我说这个?”“离婚,不可能。”他抬起周穗的下巴,一字一顿地说:“除非我死了。”他黑眸蕴着烈火冰河一样的盯着她,就像疯子声音又突然变的很轻很温柔:“穗穗,别想逃,也别出门了。”—小白花温柔坚韧女主x疯批阴湿男主—先婚后爱不成功还是得离,有追妻hzc但不多—双c双初恋—慎,就想写点狗血的—男强女弱(高亮!)女主到最后也不会有脱胎换骨型改变,只会在逻辑内成长预收《前女友孩子三岁了》——分开第一年,陈璟川在朋友口中听到梁西卉结婚的消息他第一次抽烟,不太熟练,呛得差点流眼泪朋友在旁边嘲笑:“早说让你和她分开,还真能和那种大小姐走到底啊?白白浪费六年青春。”陈璟川嗤笑:“你懂个屁。”和梁西卉在一起那六年,是他进了棺材都会觉得美好的六年回国后偶遇梁西卉,她带着三岁的儿子逛商场依旧清丽曼妙,是朴素的运动服也遮掩不住的天姿国色陈璟川上前,看到她惊慌的眼睛“我送你吧。”他说:“回你老公那儿。”#男恋爱脑女恋爱脑,两个大恋爱脑#双c双初恋,孩子是男主的#他们爱死对方了 离婚前老公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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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