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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一个很偏僻的小山村里,开门见山。
为了改变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父亲发誓也要把两个哥哥和我送出来,但由于家中贫穷,为了我们兄弟几个上学已是家壁四空。
我17岁上高三,可是在高三那年,我陷入了初恋的情网而不能自拨。
结果高考一败涂地。
第二年,弟弟也要到县城来上高中了,家中的情况是不允许同时两个人在县城上学的。
心中有愧的我就自动要求去打工挣钱来送哥哥上学,父亲自然不同意,可拗不过我,就让我去了。
过了一年,我打工也没赚到什么钱,父亲要我继续上学,但他考虑到我原先就考不取,又出去了一年,学业荒废了,让我重新从高二读起。
但在本地这年龄就显得大了,于是就把我的户口迁到了外县的叔叔处,并在办户口时把我从18岁改小到了16岁。
叔叔在一直在那个县城工作,后来辞职做生意发了,赚了不少钱。
他三十岁才结婚,娶了个漂亮的老婆,就是我婶婶柳淑月。
当时婶婶刚幼师毕业在县城幼儿园工作,才十七岁,不够结婚年龄,听说他们同居直到婶婶二十岁才领的结婚证。
此时他们的女儿,我大妹妹美黛已是三岁了,小妹美倩也一岁了。
以后,因婶婶不同意再要孩子,叔叔见婶婶没能给他生儿子很是不高兴,奶奶曾提出让父亲把我过继给叔叔,但由于我父母不舍得,才没有办成。
由于叔叔很乐意帮亲戚的忙,而且帮了之后就会在众亲戚中大大宣扬一翻,以博得在众亲戚中得个好名声。
对他允许我把户口迁去跟他,我心里是很感激的。
父亲吩咐我,到了新环境后,不要去太多叔叔家,以免麻烦他。
但是叔叔和婶婶却是很热情,为我忙上忙下的,特别是婶婶,因为叔叔没有空,婶婶带我到学校报名啦,买生活用品啦,就像对自己儿子一般,临走时还塞给我三百元钱。
到那里我念高二,除了开学和父亲一起去了一次叔叔家外,一个月多来我没去过他家,一心扑在学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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