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服、伴娘服,那么多套是傅凉烟亲手设计并制作的。一针一线她都亲力亲为,不假借他人之手。 她捏着婚纱,只觉得这婚纱有千斤重,全是好友沉甸甸的心意。 白纱披身,新娘身段窈窕,美得不像话。 姚瑶妹纸渍渍赞叹:“不愧是傅大设计师的杰作,太漂亮了!” “姐姐真好看!姐夫肯定要看呆了。”纪念鼓掌称赞,一脸笑容。 傅凉烟欣赏一番,最后说:“脖子有些空,缺了点东西。” 纪想不习惯戴项链,脖子常年都是空的。她摸了摸脖子,“这样挺好,不用戴项链。” “别急!”路长宁及时拿出一条铂金项链,“想想,大嫂没什么好送你的。这条项链就当做你的新婚礼物。” 细细的一条链子,吊坠是一只小拖鞋,设计独特而富有新意。...
...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