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木野森森更新时间:2025-12-29 00:45:20
【明艳肆意慵懒咸鱼攻x凉薄病弱傲娇大佬受,1v1,he】1.叶亦迟人生目标是做条躺平的咸鱼。不料订婚宴惊上鸿一瞥,辛柠如冷艳倔强的凌寒白梅,直直撞进其眼底。之后3年联姻,叶亦迟陪辛柠踏足商界,替辛柠应酬周旋,只为让辛柠得偿所愿,拿回属于辛氏的一切。重掌辛氏集团那天,辛柠除了句浅淡的“谢谢”,还给了叶亦迟份协议。协议封面白纸黑字写着离婚。叶亦迟发誓,她并不难过。她本就知道这个世界是本书,辛柠是书里主角,她不过是凑巧穿成反派炮灰的路人甲,主角功成名就,炮灰自然该识趣退场。可不知为何还是红了眼眶。2.叶亦迟离开后,辛柠一改往日清冷。她接手公司、清洗高层,将藏匿经年的雷霆铁腕尽显,只是在夜深人静时,常看着满院玫瑰独坐到天明。后来,辛柠淋着淅沥的雨,踏着斑驳的青石板,终于在满地落花的小院找到心心念念的人。她泪若落雨,跌跌撞撞想吻叶亦迟的唇。“跟我回去好不好?”“你说过愿当命运裂隙里的一束光,倾尽全力来爱我。”“会不离不弃,直至世界尽头。”叶亦迟摇头。火红双唇勾出慵懒明媚的笑。“我那是被主角光环短暂迷住了眼,你怎么能句句都当真?”——————预收文《重生后冷血总裁追悔莫及》求收藏1.上辈子,蓝朵暗恋林晚棠五年。她为林晚棠入行接触演艺圈,又为林晚棠退圈舍了影后桂冠,一路跋山涉水,从辽阔无垠的塞北追去灯火璀璨的那不勒斯湾,才明白自己于林晚棠而言,不过是只羽毛华美的金丝雀。她本是只鹰啊,蓝朵想。如果有来世,她要选择遨游于天际。2.林晚棠没爱过蓝朵。却在蓝朵意外离世后,无数次记起那片草原。五年前,茵茵绿草,有个女孩儿盛装策马而来,飞扬的长发肆意如瀑,眸子亮得堪比星辰。重生回初遇那天,林晚棠做了个决定——既结局已注定,在有限的时间里,她就对蓝朵稍微好一些吧。然而,蓝朵灼热的目光再不曾落在她身上。3.后来,颁奖典礼上,林晚棠红着眼圈去牵蓝朵的手。“我爱你,蓝朵。”“在很久以前,久到我还不懂爱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你了。”“求你再给我次机会,好不好?”蓝朵抽出手,整个人桀骜、凌厉,犹如淬了冰的刀锋。“可是,林总,我已经不爱你了啊。” 穿书成清冷大佬的渣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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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于欢呼声中终止。 辛柠纤细的身体不再发抖,脸颊的泪痕却更鲜明:“亦迟, 我不应该会喜欢你的。” “你懒懒散散,东西总是乱放,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总是那么恣意妄为, 偏你每次都能赌对, 公司里好多人都更服你你是叶世瑾的侄女,你说过那种话, 你还用什么潇潇来骗我, 繁星都跟我说了, 替身是她编出来。” “但无所谓了,都无所谓了,我已经想明白了。” 辛柠的头紧紧埋进叶亦迟颈窝:“你没事就够了,输了人输了心我都认, 哪怕你真是想等我爱上你再甩掉我,也没关系的,亦迟,你只要好好的就行。” “傻瓜。”叶亦迟抱紧辛柠,脸颊渐渐润湿,“我怎么可能那么做?”—— 跟着救援队下山途中,叶亦迟看见了白色宾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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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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