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自嘲的笑笑向内室走去。昨天攻下了朱仙镇今天开庆功会,不知喝了多少杯,一直被灌,头生疼生疼,说来也可笑一人敌百的岳大将军喝酒却是顶顶不行的。摇摇晃晃回到屋子依窗坐下,月光正好,一抹晕黄斜斜照入屋子,打在那张硬朗而宁静的脸上。 岳飞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来,手掌般大的深红色匕首,漆红的剑鞘像是饮了血。修长而结实的手轻轻拔出剑,顿时一片光亮,只是一瞬却不容忽视。上好的玄铁打成。岳飞还记得那是会之在他临行前将这把匕首放在他的手心,一袭红衣的他面容却苍白的可以,他一直不大会照顾自己。会之说:“活着回来!”只是四个字、仅此四字。于是他岳飞无所披靡,他要活着回去,荣耀的回去,仅此而已。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金兵如是说。 手轻轻抚过剑刃,岳飞轻笑:“快了,快要收复...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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