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尘灰,黏到人的面颊上,像缓缓流动的泪。 林秋笙几乎翻烂了原筠写的那本日记,稚气的字,一刀一刀似的刻在纸上。眼睛也看得酸了,数不清是多少天了。 日与夜的区别也不大了。 林秋笙癫狂的寻找着原筠,也许是想问一个答案,也许是说服自己相信原筠没有死,也许是因为多年以前。 他初见他的第一面,第一眼。 他就把一生搭了进去。 耗费了无数心血,殚精竭虑,似乎快死在这上面。 林秋笙仍不放弃线索,寻找着蛛丝马迹。抬头间,眼睛花了那么一瞬,一个模糊的人影。 大街上,人流不停,树叶沙沙作响,却准确的击中林秋笙这颗已经开始腐烂的心。 是原筠。 林秋笙发了疯似的跑出去,拽住了原筠的...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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