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闪过,她情不自禁想起,第一次看见御剑而来的修士时,她问身边的人:“不成仙,那你想干什么?” 稚嫩的童音响在耳侧:“修炼,离宗,找个大府邸做个打手,攒银子,养老。” 呵。 苍老脸上难得带上几分胜利者的骄傲,她想:“落闲,你瞧,你没做到的事,我做到了。” 在亲自说出应天宗那些过往事,她就已经知道自己活不成,但即便做好身死的准备,可依旧不想死。 所以那晚,她自废丹海和灵根,去掉一身灵气,成功逃离恼羞成怒的应天宗追杀。修真界太乱,她无法躲藏,只能扯着一身废躯徒步来到俗界,却在途中不小心被妖兽所伤,虽侥幸不死,但本就受伤的她,已经身受重伤。 身子本就大损,加上连夜不休的赶路,她很清楚自己最多只有两三年时间可活。若非以...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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