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脸被炸的通红,下意识攥紧了掌心里、林厌始终没有抽回去的手。 后者却自顾自转过了头,“说起来,过几天也要出院了……” “啊……是、是的,我跟……林溪月已经把那天空出来了。”迟纵说:“到时候,我们一起来接你。” “好。”林厌笑了笑:“要不要出去庆祝一下?我订了饭店……” “都听你的。” 两人聊了一会儿,直到迟纵被电话叫走时,还有点儿恋恋不舍;临走时还不忘凑过来抱了他一下。林厌无奈的摇了摇头,终于抽出时间,重新拿起放到一边的画本……他翻开素描的第一页,上面是一张人像。 仍然是曾经画过的角度,可五官却要比那张没来得及送出去的赠礼成熟许多,唯有笑容仍然灿烂如火。 林厌的指尖描摹过画中人的五官——在这张画...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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