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了韦恩的怀抱。◎ 哥谭会不会记得蝙蝠侠,约翰不知道。 但他发誓自己一定记住了丧钟,斯莱德·威尔逊。为了确保客观陈述,他尽量不把那个混蛋的名字说得咬牙切齿。 先不提小熊和自己认错人的乌龙,谁也无法料到那张破嘴能说出什么。 当时,约翰被绑在椅子上,抬头就看见丧钟站在入口,墙壁两边的灯照出了几个影子,让它更像一个幽灵,枪在他手里转着圈,金属映着应急灯的光,闪得人眼晕。 蝙蝠侠的反应比约翰更快,他松开了刚刚拉到身前遮挡爆炸的披风,手已经按在了腰侧的蝙蝠镖上,身体绷成一张拉满的弓:“丧钟,你来自投罗网?” 说话间,爆炸引起的烟雾散去了一些,露出了雇佣兵更清晰的身影,他身上还沾着碎石与灰尘,作战服的袖口破了个口子,大...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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