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程锦打开空调。 卧室很整洁,洁得像刚入住,没有人味。 这是在她走后他打理的。 程锦坐在地上,看着衣柜空出一半,他想笑,却吃力,身体已经死机了,哭不了也笑不出。 那条还没送出的项链,他慢慢圈在手腕上,红绳银钻,像割腕的一道伤口。 她要走,他是知道的。 他过于了解她。 无法妥善处理感情,就习惯一个人躲起来,不要任何人去招惹。 他仍然恨。 爱了,就无法不恨,恨她令他被情绪疯狂左右。恨,切齿痛恨又切肤痛惜。 他将项链用力扯断,地上碎局一片。 * “怎么不报复她?” 酒局上,陪他读研的好友顾德问道。 按理...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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