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追了。 他改为间歇性出现, 神出鬼没。 简月摸着规律, 沈丰一来,周宸就会消失,他俩简直如水火不共存。所以,简月找到了对付周宸的最佳办法——必须沈丰经常出现! 除此以外值得提的一点就是, 简月总是三不五时闻到一股小哈的狗毛气味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四下找,怎么也找不到一条狗, 但那狗味儿又仿佛近在鼻尖儿,还偶尔有唇部被狗毛扎到的痒痒感! 搞得简月一度神经衰弱,以为自己重生后,小哈饿死了,然后化身为冤鬼狗回来找她。 在和周宸的追逐、躲藏战斗中。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 时间好像过得超级快。 简月一睁眼, 竟然已经是大学四年级。 此时周宸已经出社会,拉了资金和伙伴成...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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