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不争气,浪费了我高价买来的门票,想想我就生气。 不过这次回来我却是为了看一个人,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男人。 爱他,是因为从来没有男人这么对我呵护有加、对我这么在意,虽然他当时已经有女友了,一个很乖巧很文静的女友。虽然他没有给我买过什么名牌的包包和衣服,但是这个男人曾经在大学二年的时候,为了我,在酒吧跟十来个小混混打架,虽然最后他把那些混混打跑了,但是他也被那些人打得遍体鳞伤。最后这个臭家伙竟然还满脸是血的朝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真的是比哭还难看,不过却让我为之动情。 恨他,是因为这个男人在我们大学毕业以后,因为家庭原因,选择了回到京城,并且和他的女友完婚,而我只能在上海默默地祝福着他。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毕业当天的晚上,我和他在教学楼的楼顶上的那次疯...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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