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分。 我没有等到晚上再更新,而是一股脑的全都发了出去,之后我就在电脑前,坐到了现在,我不敢相信,我真的写完了一本百万字的小说。 年初的时候,我一直在追陈渣男,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全订的书(绝对不是为了看铃儿响叮当),只是那时候已经《我真没想重生》接近完本了,更新间隔的时间很长,我有些等不及,就心血来潮的写了两章,顺手发在了作家助手里。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有时间,就写写故事,消遣一下等更新的时间。 结果第二天收到了站内短信,然后我就稀里糊涂的签约了。 当时还是很高兴,有一种我写的东西还不错,居然可以签约的小骄傲。 可是我没写过小说啊,所以这本书根本就没有大纲。 写到十万字左右的时候,我遇...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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