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柚贝更新时间:2025-06-27 16:47:04
唐璃第一次见程绍堂,是在大一入学宿舍里。舍友家境不俗,与她天壤之别,他是她舍友的表哥。立在窗边听舍友抱怨,百无聊赖摆弄桌上马克杯的男人,懒散抬眸,窗外阳光洒在他黑色发丝之上,格外令人心动。唐璃低声道:“这是我的马克杯。”下一瞬,他指骨分明的长指放下杯子,慢条斯理道:“抱歉。”后来那个马克杯,她用了很多很多年。大学兼职,唐璃站在硕大广场中.央卖花,十元一束,都是她亲手包扎。那天下了点儿小雨,她单薄的衬衫被打湿,路人行色匆匆,对她视而不见。冻到牙齿发颤时,修长的手指映入她眼帘,在凉风密雨中,塞给她一把伞。她说不要,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为交换。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看见他肩宽腿长的背影,以及——另一位撑着伞等他的女人,身材妙曼,唇红齿白。她接过了那束向日葵。他们谈了一场地下恋,历经十月,在万物生长的初春开始,大雪纷飞的隆冬结束。分手后他再也没能联系到她,于是在某次家族晚宴里,旁敲侧击地问了问表妹。表妹说:“表哥你是在说唐璃吗?她转了专业,还转了宿舍,听说下学期要去国外做交换生,历时两年。”程绍堂一言不发,心脏如同被人闷声一锤,饶是他表面伪装得再好再无恙,夜深人静时不由得思索——她是真的不要他了。一别数年再重逢,他高高在上贵为甲方,她明艳得体身为乙方人影错动中匆匆一眼,视线交错,点头问好,心中各有千秋 玻璃方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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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儿热了,吃铜锅涮肉的人不多。唐璃跟在秦钲身后, 指了个靠里的位置, 两人就势坐了进去。 服务员递来菜单,那菜单先是被送到唐璃面前。秦钲伸过手,微笑对人说:“来, 给我吧。” 服务员:“好的。” “羊肉卷、牛肉卷、虾滑、毛肚、海带——”秦钲熟练地在菜单上画着圈儿,漫不经心道, “还要什么?” 唐璃:“菠菜吧。” “哦,对了。”秦钲笑笑, “差点儿把菠菜忘了,你最爱吃了。” 唐璃低垂下头, 手还没搭在水壶把手, 便被秦钲抢占先机。 他问她:“不要奶茶了?” 唐璃撇撇嘴:“肚子疼。” 秦钲会意:“那要热的?” “可以。”唐璃收回手, 看着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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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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