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有情调,照在人脸上都是软绵绵的,王寒轻点漆似的眸子,跟小狗一样对主人充满了虔诚。 口口声声说什么怀念,裴戎会心软的,会想要补偿王寒轻那段时光。 借着温和的灯光,裴戎打量起王寒轻的脸,似乎想考究王寒轻说话的真实性,王小狗只有一腔热忱,很看出他还有别的花哨心思。 “好吧…” 裴戎还特地背过身去换的衣服,现在的自己,比起高中时代高了不少,也壮了一些,裤腿和衣袖都短了,这套校服明显不再合身。 小时候偷穿大人的衣服,会对长大充满了憧憬,而三十来岁的人穿校服,只会因为装嫩而感到羞耻,加上王寒轻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裴戎恨不得来个旱天雷,把他俩都劈失忆。 他色厉内荏地喊道:“行了吧。” 王寒轻一把拉住他的手...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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