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悖至极,周斯越听牌他自摸,杀了个片甲不留。 “不打了!”洛洛整个人像一颗炸开的海胆,“唱歌去!” 到了包厢许弋和洛洛开始争夺话筒,明明有好几个,洛洛非说他的幸运色是红色死活不放手,许弋又说别的话筒唱出来都没有红色话筒好听,两人鸡飞狗跳一首接一首的唱。 安燃问周斯越要不要点歌,他想起来最近许弋的单曲循环,无论洗澡还是做早饭,他总能听到许弋嘴里哼着这首歌。周斯越谈不上喜欢唱歌,但这次却破天慌点了一首。 《拉过勾的》,算是一首情歌。 前奏响起的时候周斯越拿起了话筒,刚要开始唱只听整个包厢瞬间无声,然后换成了下一首歌。 ……谁他妈把他歌给切了?! 许弋完全在状态外,在屏幕上狂点,边点边嘟囔:“oi!...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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