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的声音。宋佚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脑抽了,凑过去双唇贴在了对方的脖颈处,威胁道:“你要不告诉我,我可咬你啦。” 男人的脚步再次一顿,透着笑意的声音明显带了几分沉哑。 “那你悠着点,好歹让我在附近找家酒店再说。” “找酒店干嘛?” “把你想要的全都送给你。” 宋佚愣了两秒,默默地骂了句:“臭流氓。” “不是你想要的吗?” “我哄陈敬的,当时他不肯带我上岸,我随口乱说的。” “所以你为什么要上岸,为了救傅之安?” 宋佚被怼得一时语塞,正巧两人也走出那片工地来到了大马路上。两边的路灯照过来照亮了姜承印的脖子,看得她更想扑过去咬一口。 咬死他算了。 ...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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