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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怎么都跟剑尊有一腿by山里妖txt

作者:山里妖更新时间:2025-06-27 22:54:02

苏尧穿书了,穿成了一本修仙小说里的反派。“所以是哪个反派?”【是所有反派喔宿主!】“?!”原来,把苏尧忽悠来到这个破穿书公司,压根没几个员工,好不容易有个新来的当然要逮住使劲薅——所以,这本小说里的所有反派,全都交给苏尧一个人扮演。好好好,别人穿越开挂,他穿越当牛马。这就算了,任务过程中时不时插进来的某个剑尊是什么情况啊喂!?苏尧扮狐狸精时,剑尊提前出场,导致他原本要勾引男主的,一不小心勾成了剑尊……苏尧引导剑尊收男主为徒,但这位剑尊也不知脑子哪里出了问题,先把他给收了。苏尧穿上魔尊马甲要去魔界搞事,这位剑尊又变成一只大白狼凑到他身边来……啊……麻烦精。剑尊赫连尘:“QAQ,你居然嫌弃我??”2.世人都说,当今剑尊赫连尘乃是世间最有望飞升之人,但其实赫连尘不仅飞升了,还飞升了三回。第一次,他在九天之上冒了个头,见天道身着短衫,手捧一杯深棕色、飘着碎冰的奇怪液体,对着一个铁盒子焦虑发愁,在看到他后大惊失色,一把将他按了回去。第二次,他又在九天冒了个头,天道伸手再一按,说什么“还不到时候”。而第三次,天道笑眯眯地看着他,说了句“是时候去走剧情了”,就又将他按了下去。但这一次,他身边的一切似乎有了改变。不再像过去那样一潭死水,像是被框定好的一本无聊的书。尤其,他身边还出现个奇怪的、呃……人?是人吧? 反派怎么都跟剑尊有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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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怎么都跟剑尊有一腿by山里妖txt》第99章正文完

一清早,三三两两地喝醉了彼此搀扶着回房间走,在二楼的走廊里看见个眼熟的人。 这人蹲在房门口, 披头散发,身上裹着张薄毯子,不清醒的人看见了, 还以为是哪家被老婆赶出门的醉汉。 而事实其实也差不多。 赫连尘是被苏尧半夜给丢出来的, 至于原因……咳咳,不说也罢。 走廊上的人越来越多了,还有几个相熟的把赫连尘给认出来了, 仗着酒劲把他好一顿嘲笑。赫连尘见这地方再待下去不是办法,而屋内, 苏尧正睡得沉, 不好打扰,思及心里一直不曾放下的那件事,他起身, 离开了客栈。 待到日上三竿时, 客房里躺在床上的人才打个哈欠悠悠醒转,他下意识地伸手往身旁摸,却只摸到一片冰凉,将眼睛眯开一条缝,看见了空荡荡的一半被窝以及自己一截白皙的、却印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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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