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时间很短,只有从早上十点到下午三点半的短短五个半小时。 厚重的窗帘无法完全挡住窗外灿烂的阳光,今天是一个哥谭难得的大晴天,而我有幸享受到它的结尾。 提姆在工作,当然,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有二十个小时在工作。大家都知道,德雷克总裁的血管里奔涌的不是血液,是机油。 他举着一杯咖啡走进卧室,上下眼皮几乎要被宇宙意志黏在一起。 “下午好。”他咕哝着把杯口凑近嘴巴,一杯咖啡全泼在下巴上。 “我换一个说法,”他哀嚎一声,“下午不好。” 我同情地捏捏他的脸,“去换一身衣服吧,劳工,我来拖地。” 几分钟后,我把拖把塞进甩干桶里甩干,提姆却不知所踪。 我找了一圈,在衣柜里找到一个姿态扭曲的睡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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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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