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云山听月更新时间:2025-06-23 16:33:37
元吉穿成了一本修真小说中的小河神。身份低微、神力低下,每天还要清理那群修士丢在河中的“垃圾”,苦不堪言。被仇家逼至忘川边的原书男主眼眶通红,悲愤喊出“三十年河东,三十……”话音未落,就被从天而降的一堆天灵法器砸了个头破血流。刚丟完垃圾的元吉心虚不已,就见面前的原书男主感激涕零,“多谢前辈出手相救,晚辈此生愿为您效犬马之劳。”元吉:……?原书中的天才剑修深受重伤跌进忘川,神魂逐渐消散之际,却见一道白光闪过。再次醒来时,只见追杀自己的魔兽正被一名面容昳丽的少女架在火上烤,当即挣扎起来,“多谢前辈出手相救,不知前辈是否愿意收我为徒?”正庆幸自己捞人捞得快,没让血水污染河流的元吉:……?某天正兢兢业业打捞垃圾的元吉从水中捡到个一袭红衣,却气质清冷如同谪仙一般的男子。元吉沉默一瞬。这难道是给自己送的“媳妇”?元吉倒吸一口凉气,后退两步,“可我是个正经河神诶!”*最近在各大宗门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言。在人人畏惧的忘川,生活着本界唯一一位真神。她实力深不可测,气运之子、剑修天才、御兽鬼才等人皆是她的座下。就连那残虐暴戾从不肯屈居人下的魔修尊者为了提高修为,套着正道之光的马甲藏在她身侧。偶然听闻这传言的元吉连连摆手:不不不,莫要瞎说,我可是正经河神! 可我是个正经河神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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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道口子,殷红的血缓缓渗出。 “呀,河神大人反应还真是快呢!”轻佻的笑声从黑暗中传来,穆丹臣指尖点了点面上的面具,“怪不得我那不成器的堂哥能活到现在。” 穆丹臣从牙缝间挤出这句话,往日穆朝的一举一动像是横亘在他心头的一根鱼刺,光是提到便让他恨得咬牙切齿。 火光摇曳中,元吉静静立在那,眉目清冷不见一丝慌张。她缓缓抬起手,莹润的指尖拭去额间的血珠,一丝熟悉的气息传来。 元吉勾起嘴角,轻笑一声,“原来如此。” 穆丹臣自然也是瞧见了那滴血珠,心中的那点不快消散了不少。他耸了耸肩,摊手,“不过,他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毕竟您这位河神大人会永远留在这。您也不用担心,我很快就会把他送来陪您,不会让您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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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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