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她三次,在许大嫂眼中,冯烨是自家儿子的同窗,好朋友,是她的晚辈。 冯烨对此很满意,只要他知道许大嫂过得很好就行了。 次日,萧睿一觉醒来,洗漱过后就跑去找萧柔。 见到妹妹,他劈头盖脸就问:“如何,对你榜下捉到的这个女婿可还满意?” 萧柔冲他皱皱鼻子,却又叹了口气,道:“我哪里是榜下捉婿,分明是给咱爹捉了员大将,给你捉了位袍泽。” 萧睿一怔:“你和他聊到半夜,也没有说服他吗?他还是想上战场?” 萧柔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为何要说服他?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别人为何要干预他?如果他被人劝了劝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意思?再说,我也没想现在嫁人啊,是你们,舅舅、大表哥,还有你,三厢情愿,非要让我玩什么...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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