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地给整理工作收了尾,很识相没提刚才的事,笑嘻嘻地邀请颜未一块儿出门吃晚饭。 到宿舍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舍友不知怎么的今天又不在,颜未打了个电话询问,对方说早上有东西落家里没拿,今夜还是住家里不回宿舍,颜未就挂断通话。 没了三百瓦的大灯泡,颜未和江幼怡相处更加自然,趁颜未去洗澡,已经梳洗好的江幼怡坐在颜未书桌旁,抽出桌上那本黑色皮质硬壳笔记本。 少年时潦草的字迹映入眼帘,江幼怡抿起唇角,会心一笑。 笑那时文笔稚嫩,心思单纯,才能将矫揉造作的情绪写得如此理直气壮,哭时天崩地裂,笑便气吞山河。 这是她写的第一本小说,也是唯一一个以第一人称视角记录下来,纯粹抒情的故事。 尽管部分描写可能夸大其词,但这个故事里的感情却...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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